往后过得好与赖,是被人宠着,还是卑微着,是做天上月,还是做零落成泥的花,她的命运,不由她掌管,悉数给了一书一剑驰骋四海的春承。
女公子春承少年游学至今数载,每天可能会遇见许多人,形形色色,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或许她早就忘了,在某一年的某一月,她救下一个惶恐不安的少女。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却在少女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而这些,对于自幼被养在深闺,深受世俗教条束缚的至家小姐而言,她一生最璀璨最难以忘怀的,就是被春承救下的那一刻。
遇到她之前,至秀从来没想过世间竟还有人能在乱世活得光明万丈,看到春承,看着她的眼睛,她看到了女子更为惊心动魄的活法。
压抑的、深藏的、寻常时候不敢释放教人知的,都在她望过来的那一眼,不由自主地从心脏冲出来。
那个人的存在,就是致命的吸引。
宣纸被铺开,柔韧的指节捏着笔杆,袖口上移,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腕来。柔情百转,至秀含笑挥墨:“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书墨名字里占了个墨,自幼跟在小姐身边,肚子里多少存了点墨水,且听着大小姐深情缱绻地念出这行诗,她耳尖泛红,不知怎的,就想起春少爷在花前紧紧与小姐相拥的一幕。
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可见春少爷那样,小姐是欢喜的。
秉着忠仆的原则,书墨闭口不言,眼瞅着夜色沉沉,她轻手轻脚地沏了杯花茶恭敬放在一旁,茶香四溢,至秀从一片痴心里回转过神,扬眉浅笑:“谢谢书墨。”
书墨连连摆手:“不敢劳小姐一声谢,奴婢做的都是分内之事。”
“分内之事……”想到她的前世,至秀容色清淡:“一辈子长着呢,一心一意做忠仆,太可惜了。书墨不想进学吗?我日常在学校唯有节假日才回来,三年几载,你就只想为我守着东院门?”
“小姐不想要奴婢了吗?”书墨局促地捏着衣角。
至秀摇摇头:“年华易逝,虽你是至家世仆,可我不想困住你。等你学成再来回报我,也是尽忠。”
“小姐……小姐是嫌弃奴婢了?”
“没有。”
书墨咬咬牙,眼里噙着泪花:“那就请小姐为我寻个学校吧!我…我努力去考便是,绝不会丢小姐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