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京城去寻一个神出鬼没的案犯很难,但若是用诱饵吊案犯上钩,却要容易许多。
他们要的是小女伎,那便给他们小女伎。
京城乐坊不少,衙门里登记在册的女伎有数万人,要请个小女伎不是难事,红馆就有几个天天闲着没事干的。
但问题是,把小女伎请来了,要不要以实相告?
告诉了,她会不会吓晕?
不告诉,真出了什么事,又怎么对得起人家?
再说女伎们娇娇弱弱,出事时连逃跑都来不及,也着实危险了些。
身为坊主,元墨第一个感到心疼,于是提议道:“咱们找个男的扮成女伎,不单能当诱饵,还能帮着擒住凶手。”
叶守川抬头,把目光投向院中的捕快们。
他们正在操练,宽了上衣,系着裤子,一个个膀大腰圆,虎背熊腰,呼呼喝喝,声势惊人。
元墨:“……”
呃……要他们去扮女伎,着实有些强人所难。
赵力嘿嘿笑:“何必舍近求远,二爷不就挺合适?年纪不大,身形不壮,重点是,长得还挺好看。”
后四个字不掺一点假。元墨今年十八岁,春风催柳的年纪,每一寸肌肤发着玉光,一对眸子即便是熬了夜,也依然明朗澄澈,如春日阳光下的清溪。
元墨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他,她怕被红姑打死。
不过再一想,她确实是最好的人选——她哪里用扮?她本来就是女的!
“好,我来!”
“不行。”叶守川皱眉,“太危险了……”
“别忘了,我可是金刀龙王的弟子!”
“就你那两下子……”
“瞧不起我?瞧不起我?!来啊,比试比试!来!”
比试什么的,当然是不会有。从小到大,面对元墨有意或玩笑的挑衅,叶守川从来都只是后退而已,脸上永远带着三分无奈三分纵容的温暖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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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伯炖的蹄膀又软又糯又香,元墨用油纸包好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塞进衣服。
塞了两团之后,胸前的衣襟十分圆润地饱满起来了。
门外,元宝和大王循香而至。
大王是元墨捡回来的一条黄毛狗,原名大黄,黄伯是苏州人,整日介唤作“大王”,遂得名。
这一人一狗趴在门边,人是雪白滚壮,狗是油光水滑,一点都看不出红馆已经穷得快揭不开锅的样子,用一种照镜子般的姿势对着盘子里剩下的蹄膀大流口水。
大王:“呜呜呜汪汪汪!”
我要吃我要吃!
元宝:“阿墨,你在干什么啊?桌上那是什么?”
蹄膀啊!客人不点就不可能出现红馆招牌菜啊!
他上次吃到它,好像还是过年的时候呢!
元宝整颗心都被蹄膀吸引,以至于好一会儿才注意到元墨的衣服好像有点不对。
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
他哇一声惨叫起来:“阿墨你为什么要穿成这样?!红姑会打你的!”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大雪天,流落街头的元墨和元宝缩在巷子里险些冻死,是红姑把他们两个捡回了红馆,给他们饭吃,给他们衣服穿。
他们两个都觉得,红姑就是戏台上演的王母娘娘,姑娘们就是仙女,红馆就是天宫。
红姑夜里常抱着酒坛子喝得大醉,白天一睡就是一整天,对什么事情都蛮不在乎,从来不发脾气——除了那一次。
那时,元墨和元宝刚进红馆不久,两个人养了一阵,生了点肉,变得白生生的,玉雪可爱。
姑娘们闲来无聊,把他们当成玩偶娃娃,打扮成了小姑娘,还送到红姑面前,想逗红姑乐一乐。
红姑原没什么,抱起元墨,跟大家一起瞅着发笑,然后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我们阿墨可真是个美人胚子,若是个女孩子,准定能当花魁!”
红姑不知为何,勃然变色。
元墨到现在还记得红姑的笑容迅速僵硬,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色,像惊恐,又像愤怒。
红姑在害怕。
元墨还没弄明白红姑为什么生气,就被红姑按在腿上揍了个结实,揍完她又揍元宝,还生生把两人饿了一整天。
所有姑娘都被关屋里闭门思过,同样饿着。
饿一整天对元墨和元宝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可两人却吓得胆战心惊,痛哭流涕。
后来元墨去给红姑认错,扑到红姑怀里,抱着红姑大哭:“红姑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穿小裙子了,再也不了!”
红姑没有像往常那样哄她,而是抓着她的肩,紧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字告诉她:“要是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你就从红馆滚出去,永远也别想再回来了,知道吗?!”
元墨含着眼泪,乖乖点头。
离开温暖的、芬芳的、有热菜热饭的红馆,重新去街头巷尾捡别人的剩菜剩饭、为半只馒头和别人打得头破血流?
不,她打死也不!
红馆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地方,她永永远远都不要离开!
元宝对那顿打的印象显然也是刻骨铭心,着急地催促元墨脱掉这身招打的裙子。
“嘘,红姑昨晚上喝了一夜,这会儿还没醒呢。”元墨道,“趁她还没发现,我要去把茉莉找回来!”
元宝一听,顿时安心了,一脸羡慕地望着元墨的衣襟:“我也要去找茉莉。”
元墨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元墨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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