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还不算完,孙大姐又情真意切地补了一句:“就连昭四点都变得吵吵闹闹,谁哄都哄不好,想来很是盼望姜公子早些过来。”
姜初照眉毛一抖:“昭四点是谁?”
孙大姐:“是姑娘们养的小狗,憨憨傻傻的可招人疼了。”
姜初照冷笑着点头,幽幽地望了我一眼,把心中已经确定的那个猜测说了出来:“嗯,昭四点。这是你取的名字吧,姜公子?”
我这厢还没说话,孙大姐就极其主动地帮我承认下来,并且详细解释了一番:“两年前姜公子第一次进我们醉花楼,那日的帝京大雪初晴,光照正好,姜公子看到姑娘们刚捡回来的小狗,当即喜欢得不得了,于是给小狗取名叫‘昭四点’,”不知是觉得我不够惨,还是觉得姜初照不识字,于是又殷切地补了一句,“就是光照的‘照’拆开的呢!”
哀家太难了。
当了太后还有熟人在你面前说这些事儿,跟你都八十岁了、你一百岁亲戚还在你面前说你小时候尿/尿和泥巴的事有什么区别。
许是因为哀家在宫里也有相当数量的儿媳,有名叫“姜初见”的小乌龟,所以姜初照就对宫外想念哀家的姑娘数量,以及那只名叫“昭四点”的小狗很淡定了,他明面上并没有多生气,只是不再说话,扬着下颌睥睨着我,等待着我的解释。
我一时紧张,扯不出更好的谎,于是捏着他的衣袖把他往墙边带了带,拿小折扇挡住脸,压低声音同他道:“哀家出银子请你看节目,当做是给你这尊姓和尊名赔罪,成吗?”
他半眯了眸子打量我:“什么节目,说来听听。”
“你忘啦?”我眨了眨眼提醒他,“咱们年少时去城南朱红馆看花魁表演过的,就是那种边跳舞,边转圈,边不小心掉衣裳的节目呀,”怕他还想不起来,就继续道,“前些时日宫宴,娴妃也表演过。虽然宫外这些丫头表演得不如娴妃有意思,但是她们胜在衣裳掉得快呀!”
“好一个衣裳掉得快。乔不厌,”他嗓音微凉,带着些不解,“你以前不是不喜欢这些吗?”
嗐,那是上一辈子不喜欢。
这辈子,喜欢得不得了呢。
他目光里闪过几丝错愕:“我不在帝京这四年,你都经历了什么,为何……与少年时差别这么大?”
这是个好问题,但我自然不能告诉他我诈过尸。但因为提到了以前,便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到十三岁那年,我和姜初照去京城最大的娱乐场所看花魁的事。
与今世之雀跃欢喜不同,那次我们看过之后双双大失所望。
姜初照说花魁没有我好看,我点头,说花魁也没他好看。那时候还不清楚何为撩云拨雨、挑风弄情,曾困惑又难受地问姜初照:“她的衣裳怎么老是掉?弄得我好想跑上去给她系紧一些。”
姜初照每日带我沉浸于自然风光,很少来这种吵吵闹闹的地儿,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很是有限,自然也回答不上来,表情甚至比我还失望,皱眉嘟囔道:“早知道花魁长这样,还不如多看阿厌几眼呢。”
我二人从喧嚷踊跃的人群里挤出来,垂头丧气地往外走,路过一楼的时候看到有人在账台后面卖纪念品,其中有一排按大小长短排列起来的玉石,玉质瞧着不错,还被做成了蜡烛形状。我觉得很精致,摆在多宝格或者桌案上会很好看,问了问身旁的姜初照,他也觉得挺漂亮。
于是我就买了一对烛身带花纹的,打算送给乔正堂。他的书房太素淡了,也没个摆件,若是把这个放在桌案上,应该能给书房提色不少。
可卖玉烛的听到了,提醒我说这东西最好不要摆在书房,而且最好是送给夫妻用。因为我娘早已过世,那就没法送给乔正堂了,所以便把这纪念品带回家送给了大哥大嫂,送的时候还期待地问他们是否也喜欢。
那是我少年时被骂得最狠的一次。
比穿着姜初照的龙纹红袍回家挨的骂还要狠。
若不是两个哥哥抱住乔正堂,两个嫂嫂搂住我,乔正堂非得把手里的笤帚揍秃了苗不可。
夜深人静,狗都睡了,整个乔府只有我还在勤奋不辍地给祖宗磕头。那样用功的场景,真叫人难忘。
从此以后,我便对秦楼楚馆和跳舞花魁彻底失去了兴趣。并且很委屈,很后悔:早知道花魁如此,还不如多看几眼阿照呢。
但这一世回来,我心境大不同,再不是那个思维局限,活得艰难的乔不厌了,当把那些执念愁怨都抛却,重新去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便觉得万事都很可爱,万物皆有妙处。
撇开花楼里那些奇形怪状充满想象力的纪念品以外,花楼里的姑娘们也很值得一观。这两年,每当我对墨书巷小说里的内容不甚明白的时候,就揣着书走进不远处这家醉花楼,同里面的花儿、柳儿亦或是阿柔、阿香请教一番,她们总能给我一个通俗易懂的解释,偶有言语解释起来费力的时候,还能随手从枕下掏出一本春/宫给我标标画画,若赶上连图画都无法解释的时候,就会邀请姐妹过来,大大方方地给我做个示范。
当然了,她们都知道,姜公子是女人,且是出手很大方,不要求她们陪/睡,还总夸她们漂亮的女人。所以她们都喜欢我,总是盼着我来,说是比某些狗男人强多了。
“陪姜公子读书,和边休假边捡钱有什么区别?”柳儿姑娘曾给过我如此高的评价,其他姑娘也很赞同她的说法,于是大家都很喜欢陪我读书。
思及此处,我便也想她们了,于是轻扯了扯姜初照的衣袖,蛊惑道:“不如随哀家去看看,她们和宫里的儿媳,各有妙处呢,”怕他误会,就又补了一句,“真的只看节目,不动手,她们虽然做这行,但也不喜欢动手动脚的人。”
“不去,”折扇在他手中打了个潇洒利落的旋,玉骨沾了日辉带起一道流光落入我眼里,他靠在墙边,勾着唇角慵懒散漫地说了一句,“等你找到比你漂亮的姑娘,再带我来看吧。”
这话让我刹那恍惚。
就这样,再次想到了少年时他说的:“早知道花魁长这样,还不如多看阿厌几眼呢。”
*
晌午时分,我带姜初照去了北巷深处那家揪面片店。这家店是我二哥最先发现的,他说面片细腻爽滑,入口顺柔,腊肉肥瘦均匀,汤汁香浓,自己连吃三大碗都不解馋,遂带我来吃。我一尝,登时目放精光,惊为天面。
因为长年累月地用腊汁肉做浇头,所以店内桌面上难免油乎乎的,姜初照给了店家额外的银子,挑了一张桌让小二把桌凳擦洗了一遍,才带我走进去。可好像还是不太满意,又拽着我去对面布店买了几丈布,回来铺在桌凳上,这才放心地点点头:“坐吧。”
我站在桌前,有些震惊:“你何时养成的这种习惯?在西疆打仗那会儿,吃饭时也来得及这么做作吗?”
他怔了片刻,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指了指其他桌子上的油光,看着我像是在看戏:“要是不这么做作,吃完这顿饭,你起身的时候低头看看自己的沾着大片油渍的袍袖,肯定能当街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