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池乔是大学同学。池乔是本地人,毕业后就住在家里。而她则在池乔家附近租了个小公寓,所以两人平日里往来很方便。
言岑正要吐槽她,池乔似乎有前车之鉴,赶紧道了谢,匆匆挂上电话。言岑只好对着手机,摇了摇头。
她伸了个懒腰,走到卫生间。
视线正对上镜子的时候,她手中挤牙膏的动作顿住了。双眸微红,脸颊凹陷,皮肤苍白。这个模样,像极了十年前的某个情形。
她心脏骤然一缩,赶紧垂下头,麻木的刷着牙。
有些事情本以为可以随着时间越来越淡,却没有想到随着时间越来越深,直至形成一个沟壑,横亘在心里,无法跨越过去。
她簌了口,掬捧清水洗脸,睫毛紧紧合着,不敢面对镜子中的自己。
她拿起脸巾擦干水,狼狈的走出洗手间。
不只是过去的往事她不敢面对,还有她自己,她也不敢面对。
她拾掇了一下屋子,然后换好衣服,抬头看钟,已经是十点半了。
距离给池乔拿快递这等大事还有一个时辰,她正愁自己没事可干的时候,房门铃声响起了。她打开门,看见一个高大的人影倚靠在门边。
叶幸司半弯着嘴角,一双好看的眸子似乎含了春风,流露出柔柔的情意。
“言岑,你这是要去哪儿吗?”
叶幸司,男,26岁,是言岑所在公寓正上层的住客。他们俩本来是八竿子也不到一块儿去的人,却因为一场“血案”而认识了。
半年前,同样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星期天。言岑正酣睡的时候,忽然被二楼传来的“咚咚咚”响声搅醒。那声“咚咚咚”还伴随着奇异的鸡叫声,足足响了半个多小时。言岑实在受不了了,便愤怒的握着拳头,趿拉着拖鞋直奔楼上。
201室的房门没有关,言岑刚一碰,房门就吱呀一声开了。她看着屋里的情形,顿时目瞪口呆。一条血痕沿着白色地板朝着远处蔓延开去。墙壁、茶几、沙发上也全都是干涸的血迹。俨然一副凶杀案现场的状况。
她忍不住咽了一下喉咙,正要掏手机报警,突然有个人影遮挡住了她的光线。
她抬起头,看见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右手拿着刀,左手提着鸡,沉着眉眼,冷冷对她道,“你找我有事?”
这是她和叶幸司的第一次相遇。
虽然开头有些血腥,但是结局还算唯美。在搞清楚那些斑斑血迹是鸡血后,言岑忍不住想要帮助他一把。
她虽然很少做饭,但还是有点经验,知道该怎么杀鸡,怎么剁肉。不至于像叶幸司那样,剁个鸡腿,剁的“咚咚咚”响,还没有剁掉。
据叶幸司所说,那只活蹦乱跳的鸡是他们公司的一个清洁员阿嬷从家里活捉来的,送给他补身体。结果他不会杀鸡,拿着把菜刀,追着鲜血四射的老母鸡,从卧房到浴室,再到厕所,终于在马桶坑里成功堵住了它。老母鸡在遭受一系列摧残后,撒手归西。
其时,言岑听到他的叙述,忍不住白了他一眼。然后她就撸了撸袖子,开始展示自己的技艺,麻溜的剁了鸡,煲了一锅香碰碰的鸡汤。
叶幸司嗅了一下香味,露出一脸满足的样子,然后直夸言岑贤惠,拉着言岑坐了下来,两人一起解决这锅鸡肉。
言岑正好饿了,懒得忸怩,就开始大快朵颐。
尔后,两人吃完饭,谈谈话,正式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
后来言岑每每想起这事,就觉得难以置信。
高傲且自恋成癖的叶幸司,怎么会和她成为朋友?
言岑收回思绪,回答叶幸司刚刚的问题,“池乔等下要我帮她拿快递,唔……你先进来坐。”
叶幸司“哦”了一下,走进屋里来。干净的房间散着淡淡的清香,亦如同面前的女子,身上有一股让人舒爽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