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棉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周围开始流行看偶像剧,《蓝色生死恋》、《海豚湾恋人》、《天国的嫁衣》、《薰衣草恋人》等等。男女主幼年相识,经历风雨苦难终成情侣或天各一方或生离死别,赚足了观众的眼泪,林棉也不例外。
放片尾曲的时候,林棉喜欢随着歌曲跳舞,如果有搭档就再好不过了。之前,林棉总是和方晏搭档跳舞的,一方面方晏和她一样高且有舞蹈基础,另一方面方晏是她在家中为数不多的同好,虽然她总表现出对情情爱爱一副看不上的样子,但是每次打开偶像剧都马上坐在一边,美气名曰以“一种批判的态度”来看待“荼毒青少年的毒瘤”。
这么多高级词汇不知道是从哪本小学生杂志上看到的。
但是两个人相来意见不统一,明明是缠绵悱恻、令男女主暗生情愫的舞蹈,在她们两人演来,纠结的点却是谁扮楚楚可怜的女主,谁更专业,哪只脚先跨,哪只手搭谁肩上,又时常为谁踩了谁的脚尖叫起来,继而就是打起来,她扑在她的身上,她骑在她头上。总之,往往是闹剧一场。
今天林槿主动请缨,平常林棉是会答应的,但此刻明明有个更好的选择。
“去去去。”她对林槿说,林槿比她还矮。
得亏也是林槿脾气好,喜欢她这个妹妹,事事顺着她。林聿却不这样惯着她。
此刻他并不知道有人正虎视眈眈地窥视着他的一言一行,林聿在书房里专心致志地练习书法。
林棉先是走进去,随意地晃一圈,翻翻书,碰到了笔架,用脚尖踢有规律着桌子腿。
“你不要捣乱。”
“我没有捣乱。”林棉露出无辜的表情。
林聿就不讲话了,和她讲话是能简就简。
“哥哥,你能陪我跳舞吗?跳一次就好。”
见他没反应,她又嬉皮笑脸地贴上去。
“没有空。”他是看过她求着别人陪自己跳舞的,舞品不太行的样子,喜欢踩人脚。
林棉不开心了,她马上大喊。
“这是老头子才喜欢干的事情!”
林聿闻言皱眉,自我安慰这话完全是幼稚孩童的无稽之谈,但青春少年的心好像还是莫名裂了一块,落在地上。
谁是老头子啊!说谁呢?
林聿是对的,林棉不是不喜欢看他写毛笔字,相反,她认为这样的林聿看起来清风霁月,鼻尖一滴汗,耳朵微红,目光清澈而专注。比那些狗都嫌的男孩子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所以她之前也跟他写书法,从基础开始,学写“一”。林棉听了他的指导,自己在宣纸上写了几个“一”后急忙给他看。
“这是酱骨头。”林聿点评道,态度异常诚恳。一横,首尾的顿笔和收笔处两个突兀的圆点,像是故意给棍子涂上去两个圆,可不是一根骨头,或者一根哑铃。
怎么会这样,明明写得很认真啊,都是按照他说的写得。她马上连写十个,再拿给他看。
“算是有点进步了吧。”这话说得很勉强。
“你没有教我怎么会呢?”林棉开始耍赖了。
“我为什么必须教你呢?”
林聿话虽这么说,还是对她心硬不起来,走上前去。他在她背后半拥着她,握住她拿笔的手,脸与她的也逐渐贴近。林棉第一次闻到了从他领口和袖口飘出来的味道,除了衣服本身的肥皂香气,这个她也有,林聿身上好像还有一股淡淡的木头的辛香气。
怎么会这样?她忍不住凑过去,想仔细闻。
“你笔都没握对……你在干嘛?”他低头看见有个不安分的脑袋一直往自己领口那里嗅。
“我想闻一下你的味道。”
“什么味道?”林聿自己都不清楚她在说什么。
“不知道,所以才要闻嘛。”
“别找借口,你能不能专心点?”他用教训她的方式来隐藏内心的一点紧张。
“小气鬼。”林棉想,不让闻就不让闻,谁稀罕啊。她没有发现的是哥哥的耳朵比刚刚更红了。
虽然书法是学不会的。但是求人的功夫是一流的。她在林聿周围一直打转,哥哥哥哥叫个不停。搞得王婉都走进来说:“聿聿,你陪她跳一次吧。”
林聿只好说:“行吧。”
林棉怕他后悔,马上说:“很简单的,你在上面拉着我的手,我转转圈,转出去就好了。”
真是拿她没办法。林聿不情愿地放下笔,先去洗干净手上的墨汁,来到客厅,现在他们家的电视已经放回客厅了。
他走到林棉身边,用自己的手握住她的手,提起。她的手心因为兴奋汗津津的。
“开始转吧。”
“不,要等到放片尾曲。”
那现在叫他干嘛呢?他们两个就像傻子一样站着干等,对着电视一起沉默。哪知道男女主开始了漫长的接吻。
“啊,我不能看这个。”林棉赶忙用手紧紧捂住了眼睛,林聿没她反应这么大,但也有点不自在,侧过半边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