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还拉着她,没松手。
“还有话跟我说?”
时瑾颔首:“嗯,等会儿再说,我在外面等你。”
然后,他松手,顺便把姜九笙外套口袋里的烟盒拿了出来。
姜九笙:“……”
她都已经三天没有碰烟了!
回到餐桌,侍应生上了主食,时瑾把姜九笙的盘子端过去,给她将牛排切成小块,可能因为外科医生的职业习惯,牛排被他切得整整齐齐,姜九笙甚至觉得时瑾拿刀的姿势,很像……嗯,很像解剖。
切好了,时瑾把盘子端给她,他将刀叉放下,用公筷把意面里的虾球挑出来,装在小碟子里给她吃。
他忽然开口:“刚才那个人是秦家的老二。”
难怪戴着手套,姜九笙曾听宇文冲锋说起过,秦二少断了一根尾指,就是不知谁那样胆大包天,连秦家二把手的手指都敢切。
她诧异:“你和秦家人认识?”
时瑾端起酒杯,喝了半杯,嗓音浸了酒,稍稍醇厚,他说:“笙笙,我也是秦家人。”
手里的汤匙掉在碗里,咣当一声响,姜九笙募地怔忪,盯着时瑾,目不转睛。
他握着酒杯的手指,微微发白,小心地问:“生气了吗?”
姜九笙摇了摇头:“没有。”
她只是讶异,秦家那样的狼窝,怎么能养出时瑾这样子的贵族,她兄长程会不止一次说过,秦家的人,连血都是冷的,是天生的狩猎者。
她不禁想起了时瑾打架时的模样,确实,与平时温文尔雅的他大相径庭。
沉默了片刻,时瑾将杯中的半杯红酒吞下,缓缓语速:“我母亲是被秦行强占的,她是个很普通的人,只是生得过于漂亮了。”
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听时瑾说他的家事,像在说他人的事,无波无澜,眼眸深处只有一片浓重的墨色。
像千帆过尽,磨平了棱角。
“八岁的时候我被接回了秦家,母亲带着我逃跑的时候出了意外。”时瑾停顿了一下,“她去世的时候还很年轻,才只有二十六岁。”
三言两语,他说得很简单,语气里甚至没有起伏。
姜九笙张张嘴,想安慰,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没办法设身处地,她想象不出来,一个八岁的孩子,没有母亲的庇佑,要如何生存,要怎么隐忍,要吃多少苦头才能在秦家那样的龙潭虎穴里守自己的一隅之地。
宇文说过,秦家原本不止十一个孩子,而是十四个,另外三个都没有活过成年,事情原委,宇文总结得很简单,只有四个字,弱肉强食。
原来,时瑾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在腥风血雨里,长成了如今让她欢喜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