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内有属于自己的尊贵能量,对于晴朗来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当然,也不可能是一件坏事。因为晴朗不知道,这种能量,究竟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或者是福气,或者,是万劫不复。
所以晴朗根本不在乎,他不在乎自己体内到底有没有什么尊贵能量,因为他相信,一切都应该靠着自己,而不是靠着天赋。所谓,成功,是靠着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成就的。
当然,如果没有那百分之一的天赋,那也就不要瞎想了,直接找个绳子上吊来得更加的方便。
“嘿,晴朗!你小子,怎么做到的?”晴天在原计划制定的位置上等了半晌,却没有见到晴朗到来。因为担心晴朗出什么事情,所以晴天自己从预订的位置走了出来,四处搜寻晴朗的位置,终于在这里找到了他。
不过,他走过来的时候,首先是闻到一股强烈的血腥味道,其次,才是入目的一堆,被杂乱无章削成整齐平面的碎肉,顿时被震惊了。他没有目睹爱德思死亡的过程,所以,并不知道,晴朗究竟是用什么办法,做到这样的效果的。
这不是一般的强者,可是地底邪魔!地底邪魔的身上覆盖了一层细密的鳞片,这些鳞片的防御力,绝对不下于晴朗身上的龟背亮银锁子甲,所以,连晴朗的任务物品,唯一能够破开化神期巅峰强防御的黑铁短刃,都被砍成了碎片,重新归于能量。
如果不是拳意杀,晴朗要收拾掉爱德思,恐怕得要费不少的力气。最少,艾德思死,他也得落个半身不遂。
所以能够这么简单的解决掉这件事,也是因为幸运,很多时候,着实是运气占了一件事成功与否的很大原因。但是,晴朗一直都觉得,自己是很有运气的。最少,自己从来没遇到过特别倒霉的事情,就算有,晴朗也会逢凶化吉。
这就叫气运!
“晴朗,你小子究竟是怎么做到的。爱德思的防御力,可是相当于一般的防御盔甲,要想用这么光滑的切口,将之切开,恐怕连渡劫期,甚至是仙人,也没有这么轻易将之切成滑块的能力!”
晴天颇有些兴趣的蹲下,细数地上整齐的肉块,似乎在研究,什么东西能够做到这种效果。
“不用看了,伦库会告诉你的。”晴朗拉着晴天起来,然后转身往约定好的区域走过去,“地底生物长期活动在黑暗的世界,他们的视觉极度退化,除了在能量潮汐期间,会得到无数倍的提升之外,平曰里近乎是瞎子。但是,每一个地底生物,嗅觉都得到了极限的提升,这点血腥味,恐怕在几千米,甚至数十千米,都能够嗅到!从方才爱德思死亡,到现在已经足足过去接近十分钟了,如果不出意外,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大批的地底生物过来,我能凭运气杀死一个爱德思,但是,我可没本事面对一支甚至是数支地底生物小队!”
“是啊,如果你们再不走,我敢保证,你们会在十分钟内,会被狂暴而来的地底一族撕成碎片,然后挂上火刑柱,烤熟了,每个地底族人,都会上前来撕咬一口,以报杀死未来之星的仇恨!”伦库也终于找到这里,然后连忙吩咐晴朗和晴天加快步伐速度,离开这里!
因为伦库很明白,作为组长最看重的一个儿子,爱德思的实力,本身就很强悍,而且,他的天赋,也是极佳,甚至,连自己和另外一个新星,也比之不上爱德思。
因为爱德思本身,有一个地底族人的秘密,他的身体,是百年难得一见的极佳道体。可以说,他现在是整个部落的希望,除了之前那个闪耀新星,守护部落的仙王强。就是曾经最为强大的新人天才,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仙王强者的。虽然他并不是整个部落最强的人,但是,他却是最有潜力的人。
而爱德思,则是第二个他那样的人。现在,爱德思被晴朗一记‘拳意杀’,切割成为了一块一块的小块,甚至变成了肉丁,这种惨状,如果被传播回去,族长大人,一定会大发雷霆,然后,部落全部武装都会集体行动,誓死要找出杀人夺命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