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去的部门是传媒部,顶头上司是个人近中年但是心里年龄很可爱的巴西大叔。
他上学的时候学过几年汉语,见林曼来了,很喜欢动不动就显摆一下。
看他很自豪的张口闭口“我们媒人的理想……”,“我们媒人的前景……”,“我们媒人的重要性……”
林曼就觉得他退休以后开一个婚介所,一定很赚钱。
实习生里还有一个白人男生——汤米和一个哥伦比亚美女——劳拉,加上林曼,就像是个小联合国,几天下来,熟络了起来,竟也是其乐融融。
劳拉有一次神秘地拉住林曼,问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林曼想想,摇头说没有。
劳拉一下子兴奋起来,告诉林曼汤米想追她,但是没敢打直球,就求劳拉来旁敲侧击一下。
这下终于确定了,就可以甩开膀子大干了。
林曼先是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然后赶紧拉住劳拉,“不行不行,我跟汤米才认识几天啊!再说,我虽然没有男朋友,但是......但是我有喜欢的人。”
话说出口,她才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正式向别人承认,也向自己承认:原来,她已经那么喜欢程嘉煜了,喜欢到眼睛里再也看不到别的男人了。
劳拉替汤米表示了一下遗憾,然后这件事很快就翻篇了。
没有几天,林曼就看见他们两个人手拉着手进进出出起来,大方的跟她介绍,“我们在一起啦!”
林曼顿时非常羡慕他们这种直来直去的性子:不遗余力争取自己喜欢的东西,但如果争取不到,也不会怨天尤人,换一条路走照样风景无限。
所以他们叁个人关系依旧,并没有因此有什么尴尬。
从博物馆出来,不远的街角有一家泰国餐厅,他们下了班,有时会一起去。
林曼喜欢点上一份冬阴功,看白色的敞口小盅里橘红色的海鲜汤品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好像冬日里的一眼小温泉。
她低着头喝汤,听着汤米和劳拉在旁边聊着八卦。
升腾的蒸汽中,她很想念那张威严中带着温柔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