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2)

蔷薇刑 南山鹿 2107 字 24天前

“你们当医生的,真的好忙啊。”夏知蔷说。

她只是单纯地感叹一下,听在冯殊耳朵里,莫名多了点埋怨的意味。

冯殊不知说什么好——要是手术不顺利,今天回到家也许又是半夜的事了,他很无奈,也很无力。

“这还不算最忙的,”冯殊扶住饭盒,“做住院总的时候,我一周最多只能休息一天,24小时待在医院,一年下来,几乎没在夜里睡过完整的觉。”

夏知蔷问:“什么叫‘住院总’啊?”

“就是……”见她一脸茫然,冯殊停了停,逗弄人的心思起来,脸上反倒一本正经,“总是住在医院的人。”

“还有这样的职位?也太变态了。”夏知蔷信以为真,感叹,“以后我多给你送送饭吧,没时间休息,那就吃得好一点。”

说罢,她突然伸出手去,拨了下冯殊的刘海:“好长啊,都遮住眼睛了。不难受吗?”

想起吴新明问的那句“你爱人不嫌弃”,冯殊不自然地躲开了着,没成想夏知蔷反而探过身子,靠近帮他整理,很执着。

天天与奶制品及烤箱打交道,夏知蔷身上附着了一层焦糖味的奶香,就连呼吸里也是。

这种气味,兴许她自己没察觉,但在别人这里,已经形成了嗅觉上的固有符号,一旦闻到,便会联动般地想起其他——比如曾经最靠近,也最亲密无间的分分秒秒。

慢悠悠地帮冯殊理好前额碎发,她准备坐回去,却被对方一把抓住了手。

安静车厢中,夏知蔷冲着冯殊眨了几下眼,睫毛扇动,带过去一阵没有形状的,甜甜的风。

以她的视角,某人的脸正在无限放大,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她已经能闻到他身上的消毒水味儿,和呼气中那点淡淡烟草香。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只好转而盯着人执住自己手腕的手。

冯殊的手很白,不是那种病态阴柔的白,而一种洁净的、清洁过度的白色,骨节分明修长,指甲则被修得极短,几乎没有瑕疵,只在食指中指的尖端有两排不太和谐的牙印。

好像是自己咬的呢……想起那天的事,夏知蔷脸发烫,不由自主地吞咽了一下。

须臾间,那双自带禁/欲气质的手已松开夏知蔷的手腕,来到别处。

她腰上一热。

明明是给冯殊送“加油站”来,人家还没怎么样,夏知蔷自己反倒先热血沸腾了。在对方靠过来的一瞬间,她脑子里蹦出个十分不矜持的想法:

应该买个大车的。

大车,好发挥。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骂我的角色但请不要上升我#

#女主不一定是渣女但我是渣南没错#

#谁有营养液赶紧灌一瓶250这数字不太好看#

前十评论依旧有莫得感情的小红包。

另,安利基友也稚的新文《佛兰明歌》,又名《跟我学粤语——从入门到放弃》(开玩笑),其实是末路狂花与斯文败类的港风啦,很带感哦都去看!

第11章

清晨六点半,蒋跃然比大床上的男人先一步醒来,如往常般将他要穿的衣服一一整理好、挂在衣柜最左侧,方便取用。

昨夜几乎无眠,她强撑着起床,帮季临渊挑选着配饰,脊背挺直,端着高傲的假象。

季临渊醒了。

男人视若无物地从蒋悦然身侧走过,连浴袍都懒得披上,径直去了洗手间。

季临渊名下房产很多,遍布国内国外,但不管走到哪儿,他从来只住酒店,十分享受这种奢侈便捷、不受束缚,且居无定所的生活。

回南江后,季临渊一直住在rosa的顶层套房里。

再出来,他穿得齐整了点,起床气却半点没消,眉眼带煞,翻动挑拣着配饰的手指头上都透漏着不耐烦。

“袖扣换回来。”季临渊说。

蒋跃然劝:“你前几天一直用的它,老是不换,不太合适……”

季临渊绷着咬肌,还是那个字:“换。”

昨天,蒋跃然面对夏知蔷时自作主张的一句“我来做东”,惹得季临渊十分不快。以至于她现下连长袖中裙都不能穿,除去手腕和其他地方,脖子上的掐痕亦是触目惊心,只能靠丝巾遮挡。

早上还有一个会,不想误事更不想连脚脖子都不能见光,她照做了。

那个寄件人名为“你妹”的快递,是蒋悦然替季临渊签收的,她见他从盒子里拿出枚袖扣,捏在指尖把玩许久。

蒋跃然自然知晓这袖扣的来历,因为,夏知蔷会买它,正是听从了她“贴心”的建议。

季临渊并不喜这个品牌,认定它俗气浮夸,从不多看一眼。蒋跃然自然知晓这些,那时不过是故意误导夏知蔷,想看场好戏,结果……

蒋悦然小季临渊一岁,今年三十一,好在保养得宜,看上去也就二十七八。

进季氏七年,她一路上爬,如今已是董事会秘书。明面上,人人都要恭敬地喊一声蒋副总,年轻有为风光无两,背地里却传言漫天,说蒋悦然是靠爬床换来的董秘一职。

蒋跃然只笑笑:绯闻里的每个字都是对的,唯独把因果关系搞反了。

若不是拼尽全力爬到季临渊所在的高度,她怎么会有机会靠近这个只能仰望的男人。

深呼吸几许,蒋悦然屏息帮人将衬衫扣好,语气里情绪克制,尽全力维持着所剩不多的体面:

“阿渊,你能不能稍微考虑下我的感受?哪怕一次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