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抱着孩子,被打成猪头的丫鬟也吓坏了,只是没敢叫出来,她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捂着嘴巴,双腿不停的哆嗦着,几乎站立不住了。
采薇破门而入,没有难为那丫鬟,只走到白氏跟前儿,蹲下身,一伸手,将她腕子上那支簪子拔了下来。
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痛,让昏迷中的白氏一个激灵,倏地醒了过来,当她看见眼前那个眉眼清冷的女子,再看看腕上喷射而出的鲜血,又张大了嘴,刚想”啊“
喉咙却被那根锋利的素银簪子抵住了!
”如果夫人敢喊出来,这根簪子会穿破你的喉咙,就像刚刚穿破你的手腕儿一样!“采薇冷笑着,声音凉凉的。
”啊“被咽回到肚子里去了,白氏哆哆嗦嗦。
”女,女,女侠饶命,您要什么,尽管说,小妇人一定,尽力满、满足女侠的要,要求……“
”呵呵,还真是识相!“
采薇收起了簪子,一把薅住她的发髻,低声说:”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请夫人将家中的细软尽数搬出来,若敢隐藏一点点儿,或者耍什么花样,我保证,夫人会后悔一辈子的!“
她的声音阴森森的,笑得高深莫测,”记住了?“
”是是是,奴家住了!“
白氏被采薇给震住了,她鸡啄米似的猛点着头,颤颤巍巍的站起身,一步步的走到榻边,从榻下搬出一只枕头大小的朱色雕漆木盒,胆战心惊的放在了采薇的面前。
”打开!“
采薇的冷冷的说,那声音没有一丝的温度,却带着不容抗拒的狠戾。
白氏抿着嘴儿,忍着腕上的剧痛和心中的惊惧,战战兢兢的打开了盒子。
朱色雕漆盒儿里,装着几张折放整齐的银票和几锭大银子,还有一些散碎的银两,林林总总加起来,大约有一千两之多。
采薇毫不客气的将那几张银票揣进了怀里,银子也用一块布包住,系在了身上,白氏心疼得肝儿都颤了,却因惧怕她,只好咬牙强忍着。
”还有呢?“
采薇的一双大眼在屋子里四下扫着,白氏交出来的银子虽然不少,但她不相信白氏会把所有的家当都搬出来,所以,收好那些银子银票后,就开始追问别个。
想比刚刚遇到劫持时,白氏现在已经冷静多了,她见劫匪只是一个女人,而且年纪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渐渐的不再那么畏惧了,她抬起眼,偷偷的对那丫鬟使了个眼色,自己则磨磨蹭蹭的带着采薇,向外间走去。
那丫鬟当然懂得主子的心思,在白氏带着采薇离开主屋之后,悄悄的打开了窗子,从窗户跳了出去,拔腿直奔前院儿!
采薇看在眼里,却只做没看见的样子,依旧逼着白氏,来到了外间。
外间和里面的卧室相通,只隔了一座百鸟报春的彩绘大屏风,那屋子里安置着白氏的衣柜和梳妆台。
采薇没理会她的衣柜,径自向她的梳妆台走去。
打开梳妆台的屉子,里面装了十几件金银首饰,虽然不是很贵重,但加起来,也能值几百两,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绒花、缨络等小物件。
采薇见了,解开了身后装银子的包袱,将那些首饰一一放了进去。
白氏见采薇光顾着低头装首饰,觉得机不可失,便趁机抓起梳妆台上的一面小铜镜,狠命的向采薇的脑袋砸去!
铜镜落下的瞬间,采薇的嘴角忽然划出一道弧度,她猛的一抬手,准确的钳住了那只即将砸下来的手腕,讥讽道:”看来夫人忘记我刚刚提醒你的话了,真可惜啊!“
白氏被她钳住了手臂,怎么甩都甩不开,眼前的少女还像个孩子似的,力气却大的惊人,她牟足了劲儿的挣扎,却连一分一毫都没有挣脱。
白氏有点怕了,但一想到自家男人马上就能回来了,胆子便又大了起来,她一边甩着胳膊,一边威胁说:”我的丫头已经跑去前院儿报信儿了,你最好识相点儿放了我,不然等我家相公回来了,定会拿住你打个半死,再剥光了送到官府去,到时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有你受的!“
”呵!“采薇笑了,”你男人有没有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本事我不知道,但我却知道,我有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手段。
说完,手腕一转,手中那只素银的簪子忽然朝白氏的脸上划去。
白氏慌忙躲闪,但论速度,她哪比得上采薇,只在瞬间,那光滑细嫩的脸颊,便多出了一道又深又长的口子,伤口一指多长,贯穿整个右颊,深达骨头,让白氏瞬间崩溃了。
“啊——”
她惨叫,叫声歇斯底里,划破夜晚的寂静,叫完,眼睛一翻,砰然倒地,晕过去了。
采薇走到她面前,将那根素银的簪子丢在地上,不管她是否能听到,依旧声线冰冷的说:“为了自己上位,不惜踩着别人的血前进,夺了人家应有的不算,竟然连人家的女儿都不放过,你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今日,我姑且念在你孩子还小,幼子无辜的份儿上,放你一条生路,他日若再被我听到你作恶,我定要取了你的性命,让你曝尸荒野,永世不得超生!”
说完,将无力的细软都一并收入空间,快步走了出去,一到门外,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正向这边儿跑来。
采薇哼笑一声,嗖的进了空间,等高甲带着酒楼里的伙计们跑进屋子,她从容的从空间出来,轻盈的向前院儿的酒楼跑去。
高记酒楼已经打烊了,里面黑洞洞、空荡荡的,采薇派了鹦哥去探查一圈儿,发现里面没人后,一把火,将这座颇具规模的酒楼烧了……
对付高甲这种宠妾灭妻、得志忘本的小人,最好的办法不是杀了他,而是让他成为穷光蛋、让他心爱的女人变成丑八怪,失去他最在意的一切,比杀了他更让他痛苦…。
离开高记酒楼,天已经黑透了,她派出鹦哥,让它去李知县的府上去找高三春的所在,自己则优哉游哉的漫步在了空荡荡的青石板路上。
李知县是个毋庸置疑的贪官,今晚她要大展身手,将他多年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尽数抠出来,等将来用在前线将士们的身上!
到了李府,她悄悄的翻了进去,按照鹦哥的指示,伶俐的避开了巡夜的小厮,找到了三春所在的地方。
三春如今就住在李金贵卧室的地上,打着地铺席地而睡,虽然是他名义上的妾侍,却一直在做丫鬟的活计。
那李金贵从上次被鹦哥抓伤,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可伤口就一直不得愈合,那露着骨头,血淋淋的伤口,一碰就钻心的疼,每日里疼得他哭爹喊娘,几欲寻思,实在疼极了,就打骂身边的人发泄,三春自从嫁给他,虽说身子没被他糟蹋了,但每日遭他毒打,浑身上下已经没一处好地方了!
借着淡淡的月光,采薇拿出自己的宝刀,拨开了门栓,悄悄的摸了进去。
外间的地上,三春铺着薄薄的褥子,蜷缩在那里浅睡着,睫毛上还挂着尚未干的泪珠。
采薇撒了一把迷药,将三春收进了空间里,又到了里间,一把迷药将李金贵也迷了过去的,自己则点了蜡烛,大刺刺的开始在屋子里洗劫。
李金贵是李知县的嫡子,又深受李知县的宠爱,所以用的东西无一不精,采薇在屋子里不听的低喝着:“收、收、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