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统领给他安排了很重要的任务,他领了任务立刻去忙了。”丁巫拿出一个油纸包,“我顺便把早点给你买回来了,两个梅菜肉、一个萝卜缨、一个豆腐皮的包子,来,趁热吃。吃完了再忙。”
都是平日她喜欢吃的。
丁巫居然还从怀里拿出一个葫芦,打开塞子,倒出浓浓的豆浆。
魏采薇看着葫芦,觉得眼熟,夏天太热,汪大夏平日会将凉透的茶水灌进葫芦里,挂在马背上,随骑随喝。
“这是……汪大夏的葫芦水瓶?”
丁巫说道:“我们一起吃了早饭才分开做事,包子是我买的,豆浆是他买的装在葫芦里,说给你喝。”
半大老公现在也变得会照顾人了。这是什么意思,他……被拒后还在坚持?
魏采薇把早餐吃的一干二净,都有些撑了,丁巫躺在罗汉床上合了合眼,他和陆缨、汪大夏不一样,他们都是习武的,身体好,熬一晚上能抗得住,他一个文弱书生,有些吃不消。
原本丁巫只是想合合眼睛就起来帮魏采薇配药,结果魏采薇吃完早餐,他就忍不住睡着了。
立秋之后天气转凉,魏采薇蹑手蹑脚的给他盖了一层薄毯,然后独自去了药房,打开她“秘藏”的宝库,开始配安眠的药。
他们算是找对人了。魏采薇无时无刻不忘复仇,早在铁岭跟着魏南山夫妻学医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留意这些药材,剧毒的、催眠的、辣眼睛的、致人昏迷的等等。
早在铁岭的时候,她就炼制好了药丸,封存在蜂蜡和白蜡炼制的硬壳药丸里,然后放在标志为乌鸡白凤丸的药箱子里,在蜡壳上做了记号,混在真正的乌鸡白凤丸里头。
所以上一次陆缨带着锦衣卫来搜索她的家里是否藏有毒物时,锦衣卫并没有发现这其中的蹊跷,让她蒙混过关了。
魏采薇点燃一盏灯,在灯下看蜡丸的暗记,挑出了五颗。
这是象牙山里一种蓝色的菌菇,山里人偶尔误食此物,睡了三天三夜才行,醒来后手脚不协调,说话就像中风似的胡言乱语,词不达意,但是脑子是清醒的,过了几日才好。
魏采薇寻到这种蓝菌菇,晒干磨成粉,封在蜡丸里,取名为“兰柯一梦”。
根据她的经验,在铁岭象牙山跟着义父魏南山和猎人们去除掉屡屡伤人的黑熊时,她将一颗化在豆包里,黑瞎子吃了,五步就倒。
“兰柯一梦”掺在一大缸水里,基本上可以做到无色无味,不会引人怀疑,但是只在熊身上试过,不知道对人的作用如何。
如果掌握不住剂量,吃饭的人说不定吃着吃着就睡了。
魏采薇带着五颗蜡丸去了锦衣卫衙门,要陆缨给她安排十几个暂时没有任务的人。将一颗蜡丸投入水缸里,让厨师使用水缸里的水,按照万货商行的伙食标准一荤一素两菜一汤,米饭饼子管够,外加烧开水泡上大叶子粗茶作为茶饮,看他们什么时候哈欠连天的睡下。
第一批试药的五个人基本上放下筷子就困得不行,趴在饭桌上睡了。
陆缨看了,很是震撼,故意不捅破那层窗户纸,也不问这东西是什么、魏采薇从那里得到的,说道:“这药太猛了,直接减半吧。”
魏采薇点头,减半再试,依然没能撑过半个时辰,试药的五个人上下眼皮就开始打架了。
直到第三次,减到三分之一,撑到一个时辰,正是商铺打烊关店休息的时候。
魏采薇足足忙了一整天,将药量和时间一一记录下来,以及剩下的兰柯一梦蜡丸都给了陆缨,“大概就是如此了,不会十分准确,但能够确保吃过晚饭的人在夜里不会惊醒。”
陆缨把这些都交代给陆炳,“这药厉害了,早上第一批试药的人,睡到现在还没醒,我站在外面敲锣都不曾惊醒。”
陆炳看着蜡丸,“我越来越确定魏采薇就是失踪的禾二小姐了,她并没有失忆,她一直记着复仇,并且在复仇之后就立刻收手,没有再杀人。幸亏我们把她从凶手变成了盟友,否则她将是个非常棘手的对手。”
陆缨说道:“父亲,不要翻魏大夫旧账了。那个王婆子,还有陈千户父子所做的事情活该千刀万剐,他们死的那么快,还便宜他们了。”
陆缨就是嫉恶如仇的性格,和陆炳不一样。
“好,不提了。就当不知道。”陆炳起身,“带我去看看那些试药的人。”
陆炳过去揪耳朵,抠脚底板,那些人没有醒,即使偶尔睁开眼睛,也是瞳孔发散,就像梦游似的,做着一些无意识的动作。
陆炳对此很满意,问魏采薇,“你做的很好,想要什么?”
魏采薇说道:“能够把丁巫的流放者身份改成平民吗?我想还他自由。”
陆炳摸了摸鼻子,“这个……恐怕不行,严世蕃会反对的,目前还是不要触怒他。你说个实际一点的。”
魏采薇说道:“那就请陆大人容许丁巫和丁汝夔再见一面。”
这是魏采薇的策略,她当然知道第一个要求是绝对不行的,也没指望陆炳会答应。但是陆炳一旦拒绝了她第一个要求,在第二个要求上他就会宽容许多,有一种补偿心理。
果然,陆炳点头道:“这个可以做到,等到秋天,八月十五那日,我会命人把丁汝夔带到我的院子里,他们父子两个可以相处一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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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千年的老狐狸了,套路满满。
注1:出自歌曲《粉红的回忆》,这是我小时候家喻户晓的神曲,就像小苹果似的国民度。和魏采薇现在的心情神奇的契合。恰好也有个夏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