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年摇了摇头,接着说道:“正待他自刎之时,被李太祖抬手一箭,击落了宝剑。”
“射箭?这么准?”叶信芳想起自己见到的止戈府城楼,十分巍峨,这么远的距离李元齐怎么能射中,开挂了吗?
宋修之一脸理所当然的解释道:“叶哥你不知道吗,李太祖精通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即便如此,当日也是技惊四座,李太祖看着意欲自刎的柳言风说道:你我共同抵御外敌,同为汉族,本为手足,何故一直争斗不休。”
“柳言风当场泪湿满襟,大开城门,对着李太祖俯首称臣,此后多年君臣相得,传为佳话,而此地因是李太祖一统中原的最后之地,也被他改名为止戈,寓意永不起刀兵。”
叶信芳想到,李元齐取名止戈,若是知道此时此地已经变成了武林中人聚集之地,与他的本意截然相反,也不知他会作何感想。
听宋修之解释完,沈琅脸上满是心神向往之色,过了许久,方才问道:“修之,你说现在这府城中,还有没有像穿山虎那样的绝顶高手?”
“这种事我如何能知道,我又不是无所不知。”宋修之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向沈琅。
“这止戈城里,确实有一位不出世的高手。”月奴忽然开口说道。
沈琅顿时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月奴,连忙问道:“月统领,他可收徒?”
月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沈琅,摇了摇头,说道:“即便收徒,怕也是看不上你,如今让你多练一会就叫苦叫累,这般资质,如何达到那位前辈的要求。”
沈琅顿时失落了起来,又听月奴继续说道:“你若是这些日子一直勤加练习,等到返程之时,将你推荐给那位大师,也不是不可以。”
“你认识那位大师?”沈琅俊秀的脸上满是崇拜,连连感叹,“没想到月统领这么厉害,连不出世的高手也能搭上线。”
月奴额角抽了抽,到底还是没有骂他。
止戈府就像是一个小插曲,本以为路途在这里会生出波折,四人一直小心翼翼,不敢有半点突兀之举,没有响动,在歇息了一晚之后,四人安安稳稳的出城,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而本以为下一站那个在伫立在济河下游的泗水之地,看上去一片风平浪静的模样,没想到会生出那么多波折。
第124章 翠微
虽连日里旅途奔波, 大家也没有觉得疲累。
叶信芳自那日被秦中羽嘲笑之后, 再次锻炼了起来,希望能恢复成几年前那边的模样, 如今这个有些虚胖又有点秃顶的模样,叶信芳觉得杨慧看他的眼神都变得稀松平常了起来, 远没有当初那般热切。
结了婚还看什么脸嘛!叶信芳曾经这般愤愤不平的想过, 但后来看到自己稍微瘦了一点后, 感觉杨慧打量自己的眼神都一样了。
这般的旅途, 叶信芳因为经常赶考的原因, 虽然状态不佳,到底还是适应良好。而宋修之因为之前一直跟着许廷和到处跑的缘故,也没有感觉到疲累,虽然面色不好, 但小小少年也没有叫过一声苦。
月奴身为内卫统领,武功高强, 又经常外出公干,什么苦没吃过, 雨雪天赶路都是常事, 自然不会感到不适。
即便是沈琅, 这个身娇体弱的公子哥,众人本以为他会叫苦喊累,没想到他竟然咬牙忍了下来,不仅如此,每日早晚他还跟着月奴打拳, 虽然每次打完都跟一条死狗一般躺着不愿动弹,到底还是让叶信芳几人刮目相看。
叶信芳看他学打拳心中痒痒,想着自己要不要也学个一招两式,既能减肥又能防身。
不过学了两天,就觉得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般,又天天坐着马车,古代的马车根本就不防震,震得叶信芳骨头都要散架了,再加上练拳带来的酸痛,那酸爽简直不能回味。
叶信芳自我安慰着,这是乳酸,过几天就好了,就这样一路进了泗水城,他的身子都还是酸酸涨涨的。
考虑到三人的身体状况,月奴特地停留在泗水城,打算休整一日。
泗水是一座小城,如果不是因为在往来官道的必经之地上,也许都不会为外人所知晓,当地的山货有些名声,许多来往行进的客商,会在这里买上一些酸枣、枸杞子之类,带到别地贩卖,但因为山货不够值钱的缘故,他们贩卖的数量往往都不大。
叶信芳也不知那些隐身的暗卫月奴是如何安排的,虽然是外出公干,但着急的到底只有皇帝一人,连日奔波,还不觉得疲累道极致,但是能歇一歇也是好的。
“几位客官,今日正是七夕,每年这个时候,泗水城里都很是热闹,几位可要出去逛一逛?”客栈小二笑眯眯的推荐道。
四人正好也没有吃晚饭,叶信芳便笑着问道:“说起你们当地的美食,可有什么推荐?”
店小二看了他一眼,开口说道:“若说我们这里的吃食,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听着这店小二噼里啪啦的报菜名,听得几人口齿生津,叶信芳几人纷纷意动。
最终几人按照小二的推荐,在夜色未降之时,往城东岳王庙那边走,止戈府附近的地方,尚武之风浓厚,泗水城除了有一座岳王庙,还有一座关帝庙,两座武神庙在泗水城的两方遥遥相对,隐隐成对峙之势。
而四人之所以要到关帝庙来,是因为泗水城最出名的一条小吃街在这里,因是七夕的缘故,街道上格外的热闹,行人往来,摩肩接踵,将宽阔的道路挤得水泄不通。
“哎哟。”叶信芳忽然听到女子的叫喊声。
叶信芳低下头,只见一个带着白色帷帽的女子,似乎是因为推挤,而摔倒在地上,而周围的人却没有一个去扶她。
那女子就摔倒在自己的脚边,叶信芳本想伸手,到底还是忍住了,男女授受不亲,还是不要多做牵扯,且此行本就凶险了,万一这是个圈套呢?
沈琅不过看了一眼,就谄笑着看向月奴,那模样活似在说“瞧我多听话”一般。
月奴看了他一眼,压根不说话,而宋修之也没有上前扶她的意图,毕竟他还是个洁癖星人。
“几位公子,奴家不幸崴了脚,可否搀扶一下?”女子声音若黄莺出谷,婉转动听。
他们都没有动,没想到那女子会主动开口,四人只是侧目看他,身形却纹丝不动,若不是因为前面似乎出了什么事,人流一动不动,四人早就远离这女子了。
叶信芳看着那女子,虽然带着白色帷帽,但身着一件式样奇怪的黑色披风,隐隐露出里面大红色的衣衫,外露的衣衫边角上布满了精致的绣纹,裙衫下露出的脚上穿了一双绣着繁复花纹的鞋子,上面还镶嵌了珍珠,古代很少有假珠子,因而单单是这双鞋子,便价值不菲。
“这似乎是大户人家的姑娘。”叶信芳低声对宋修之说道,看她衣着,像是出身富豪之家,而身边却没有一个丫鬟仆从,这倒是奇怪了。
宋修之看着叶信芳,忍不住扶额叹息,道:“那是花娘啊,她身上穿的皂褙子,就是那件黑色的披风,那是我朝对于娼妓之流着装的规定。”
叶信芳倒是没有注意这一茬,没想到这个看起来遮得严严实实的女子,竟然是娼妓,心中暗道一句可惜,却不敢有丝毫的动作。
那女子也不求助他人,一直对着四人请求,宋修之小孩脸,沈琅在月奴的压制下是一副乖巧的模样,而月奴则是横眉冷对,那花娘看来看去,最后似乎将重点落在了看起来最好说话的叶信芳身上。
“公子,此处往回走数百米便有一家医馆,奴不求别的,只希望您能扶我去医馆,如此可否应允?”那花娘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奴家愿意拿出酬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