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能伤春悲秋,孩子就是她活下来的最大的动力,况且她手上还有丈夫未雨绸缪安置的大笔银钱,这些都是女儿的嫁妆,她得守着。
林珑见到好友眼里的坚定,这心总算是放下一半,不过仍旧道,“我们庭哥儿他爹也还派人继续寻找着,现在没有消息也就是好消息,我总觉得方爷不会这么容易就死了。”
贝明绯眼晴不由得红了红,不过一想到今日是林珑的生日,她又忍着不掉泪,不过仍旧握紧林珑的手,“阿珑,谢谢你。”若没有林珑帮她,她就真的求救无门,父兄的能力有限,能帮她寻人的也就只有林珑的夫婿叶旭尧,“欠你这么多,我也不知道将来如何偿还了……”
“你我是一辈子的好友,说这些客套话做甚?那是留给外人的说辞。”林珑眨眼笑道。
贝明绯这才笑了笑,“倒是我这话说得生份了,等他日寻回苏姐儿她爹,我们夫妻再好好答谢你们。”
林珑拍了拍她的手表示知道了,经过这次谈话,她总算在贝明绯的眼里看到无限生机,人有了奔头才能努力地活下去。
来的这么些好友,惟一最让林珑意外的是都荃居然也来了,她看了看都荃的神色,比她上回所见好了许多。
都荃接过身后侍女送上来的生日贺礼递给林珑,“叶夫人,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还请你笑纳。”
“都姑娘客气了。”林珑伸手接过交给身后的大丫鬟如雁拿着,然后看了看她的腿,“伤都好了吗?”
叶蔓籽与都家下人一块儿扶着都荃从软轿下来,坐到罗汉床上去,都荃拉着叶蔓籽这好姐妹坐到自己的身边,这才笑着看向林珑,“承蒙侯夫人关心,好了许多,我现在也不再怨天尤人,该是我命中的劫数我接了便是,人还是得好好地活着才是。”
林珑看着这样的都荃,眼里的欣赏之意渐浓,果然不经一事就长不大,现在的都荃比以前成熟得多,“看到你能走出阴影,我这心别提多高兴了,有需要我的地方,都姑娘不妨开口,我能帮的一定帮。”
“我可正等着侯夫人这句话呢。”都荃朝林珑眨了眨眼。
林珑微微一愣,随后来了兴趣,“有什么事就与我直说,还有,唤我一声叶嫂子便是,侯夫人的称呼太过于生疏了。”
“那敢情好,往后叶嫂子也唤我一声荃姐儿吧,这样亲近些。”都荃从善如流地道,她越发喜欢林珑这样性子的人,以前没发现,现在才知道什么人可信,什么人不可信,眼里又有了几分亲近,“我有要事想与叶嫂子相商,今日是嫂子的生辰,咱们改日再相商。”
林珑看了眼故做神秘的都荃,眼里尽是不解,见都荃没有开口说明白的意思,她不由得看了眼自家小姑,这叶蔓籽最近都与都荃混在一起,希望她能透露点什么出来。
叶蔓籽摇了摇头,“都姐姐最近都在计划些什么我哪知道,这个大嫂得问都姐姐。”说完捂嘴笑了笑。
“叶嫂子就别猜了,等明后两天我再亲自登门与嫂子相商。”都荃笑道。
“那好,嫂子等着啊。”林珑也爽快地应了声,反正于她而言现在也少有不能解决之事,所以也没有必要非要现在打破沙煲问到底。
让自家小姑招呼都荃,告罪一声转身离开,她还有好些亲朋好友都要亲自招呼,所以说这摆宴席一向是件麻烦事。
叶蔓安还怀着身孕没有亲自来,傅尤氏限制了她的行动,只能遣人给林珑这嫂子送来了贺礼。
因而等郑西珠到来时,也没有个能说话的人,她只好凑到四个娃儿那里看看,早知道她也把家中的胖小子抱来一块儿玩。
宫里的苏梓瑜给送来生日贺礼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林珑并不感到意外,生日这天最意外的是叶旭尧居然算准了日子遣人千里迢迢地给她送来了礼物。
“嫂子,赶紧打开来看看,大哥都送了什么来?”叶蔓籽笑着直怂恿林珑当场打开自家大哥送来的礼物。
没想到她那个一向脸上没啥表情待谁都冰冷的大哥也有这么浪漫的一面,她都要羡慕死了自家大嫂,将来也要找个如此贴心的夫婿才好。
☆、第四百三十二章醉酒
叶蔓籽这么一说,其他人也跟着起哄。
权英姿甚至揽着林珑的肩膀道,“珑表妹,赶紧的打开让我们也开开眼界,真看不出来表妹夫还有这一面呢。”
贝明绯也一个劲地笑道,“对,阿珑,你可不能浪费了叶侯爷的一片心意。”
“姐,赶紧的,我也想知道姐夫给你捎了什么来?”林琦也不甘于人后,她以前还怕脸上一向表情不多的姐夫不会疼人,现在看来完全是她会错意了,比起她家的霍源像根木头似的,姐夫这出差在外不忘家中妻子的举动才叫感人,回去定要霍源好好地向姐夫学学才行。
其他人都只是在一旁羡慕地看着,已成婚的感慨颇深,毕竟与人家的夫婿一对比,高下立见,心情哪能半点不起波澜?
林标的媳妇林谢氏眼睛是睁得最大的,本来以为上回见到林琦与霍源秀恩爱就已经很令人吃惊了,她那会儿还久久回不过神来,心下羡慕死了林琦。如今看到叶旭尧千里之外还记得给妻子送生日礼物,她又觉得上回林琦和霍源秀恩爱也就那么一回事,难得的是丈夫出门在外还记得妻子啊,毕竟谁都知道男人独身在外都会找上一两个红粉知己侍候自己,哪个还记得家中的黄脸婆?
当然光鲜亮丽的林珑根本就不是黄脸婆的形象,但林谢氏又不是待嫁闺中的少女,她是知道男人都是靠下半身行事的居多,更何况叶旭尧这身份的人?多的是想要爬上他床的女人,所以如今看到人家这举动,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林珑看了眼一众亲戚好友在起哄,也不扭捏,大方笑道,“既然大家感兴趣,那我就当场打开好了。”侧头朝送礼物来的小厮道,“钥匙。”
一旁的小厮忙把一把小钥匙恭敬地递给林珑,林珑把小钥匙轻轻地插到琐孔里面一转,小锁打开,她把锁拿下,然后打开盒子,盒子里躺着一对做工精致的龙凤金钗,没有用多余的宝石来点缀,而且造型十分别致,一看工艺相当的精湛。
她在没有打开这盒子之前就猜到了里面必是珠宝,毕竟一个大男人又能想到什么别出心裁的玩意儿来当礼物?其实处于她现在的身份地位,什么珠宝没见过?侯府每月都会给府里的女眷一人打造三套头面,而且姨娘不计,所以现在叶钟氏在这方面格外地舍得花钱,叶蔓籽与她都有不少的头面首饰。
所以这份礼物贵重的不是在珠宝上,而是心,叶旭尧对她的用心,这才是最让她感动的地方。
“我哥送的还是金钗嘛,不过他有这份心倒也值得称赞。”叶蔓籽笑嘻嘻地道,不好意思说她哥没有创意。
林珑笑笑不语,反正自家男人送什么东西给她,她都高兴。
权英姿身为侯府千金出身,性子沉稳倒也见多识广,她仔细地盯着这对龙凤金钗看了半晌,然后略有几分迟疑地道,“这对金钗倒像是江南一位首饰打造大师的作品,他打造的金钗别具一格,一向以简洁别致传神为主,倒是少了几分奢华,不过还是有不少达官贵人找他订制,不过听闻近些年他已经不给人打造首饰了。”
林珑倒是没有听说过,难道说这还是叶旭尧特地为了她求人制作的?突然间觉得心房跳得厉害,真是这样吗?
说到底她也没有七老八十已经学会了老僧入定波澜不惊,所以一旦意识到自家男人的心思后,她焉能不感动得很?
贝明绯出身富家千金,虽然不及权英姿见得多,但胜在她是在苏州长大的,江南有什么好东西是她不知道的?仔细地端详了这对低调奢华的龙凤金钗,她也很肯定地道,“权姐姐倒是没有说错,我娘以前还有一支他打造的金钗,不过是花造型的,不过后来他不再接单后,我爹捧着银子去求他也没能让他动手再制作,那老头听闻脾气倔得很,可见叶侯爷这礼物是真正地花了心思的。”
经二人这么一说,叶蔓籽与都荃俩人都仔细地打量这对龙凤钗,她们也不是土包子,自然是识货的。
其他没见过没听过的人都听得云里雾里,不过看这对龙凤金钗的别致造型,其实一眼也能爱上,实在是制作得太灵巧了,不过这是林珑的生日礼物,她们也没人提出要拿起来细看。
坐在不远处看着年轻人举动的林绿氏拿眼暗觑了一旁叶钟氏的神色,看到她仍旧笑得一脸和蔼,不见半分嫉妒的影子,这心才悄然放下,生怕叶钟氏恼恨儿子宠爱儿媳妇,不是每个婆母都如此大方的?
权美环没有林绿氏这么细心,看到女儿眉开眼笑,她脸上的笑容更盛了些,侧头与叶钟氏道,“没想到姑爷如此有心,真真给珑姐儿长脸了。”
“不是我这当娘的说,我们尧哥儿是越来越懂得疼媳妇了,亏我这当娘的当年还以为他是朽木脑袋不开窍,为此没少担心。”叶钟氏一脸的唏嘘,不管这对龙凤金钗来历如何,本身就低调不大引人注目,儿子送这份礼物回京还是费了不少心思的,毕竟现在是领旨在赈灾,还是得注意一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