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雄壮如山的汉子慢慢滑倒在自己怀里,白简几乎用尽了全力,才撑住了他的重量。
“范范,快来,咱俩架着他,把他送回家去!”
‘捍卫’乐队第一次全员排练那天,陆馨雅迟到了四十分钟。
人虽然迟到了,可是助理的致歉电话也到了,一同到的,还有事先就给乐队所有成员买的寿司餐盒、水果、酸奶,还有各式各样的零食。
并且所有的东西,都是京城最高档和最流行的。
老话说的总是没错,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
一帮没有习惯吃早饭的大小伙子,看见已经指明了是给自己享用的好东西,自然是毫不装假。
一阵风卷残云之后,似乎感觉等待一位姗姗来迟的美人也没什么大了的。
叶茂和白简应该是吃的最少的两个。
两个人略微尝了尝,便一人拿了盒酸奶,在一边讨论两个主唱如何进行唱段分配的话题。
按照叶茂的设想,歌曲中难度偏高的部分,他基本上都想留给白光。
虽然陆馨雅的声音很美,也有一定的高音潜质,但是论天生的资质,还是和白光有一定的差距。
而在一首歌曲的表达中,往往高潮部分也正是难度最高的部分,也是最抓观众,最打动人心的部分。
陆馨雅起承,白光转合,次高部给陆馨雅,最高段让白光收,这是叶茂觉得最完美的分配。
陆馨雅终于在赶完一个加急通告后来到了排练场地。
乐队的其他人她上次已经合作了一次,有了接触。只有白简,算是两个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
两个女人礼节性地握了握手,寒暄了几句后,便互相近距离地打量着、审视着。
在白简眼中,且不说自己这个假女人与真女人的差距,便是自己曾经见过的所有真女人,都没有一个能美过陆馨雅的。
难怪以前看过天涯一个贴子,帖子的主题是我生活中看过的真实明星。
整个帖子里很难得的呈现出天涯八卦里众口一词的和谐。
那就是大家一致都承认,无论在生活见过多少美人,但是能真正以美貌走红的艺人,一定都有着超过普通人的独特东西。
或是气质,或是皮肤,或是身材嗓音,或是上述所有的综合体。
而眼前的陆馨雅,毫无疑问就是这样一个极具魅力的综合体。
并且这个美丽的综合体,还喜欢挑战难度。
“叶小茂,这是你分配的演唱段落?怎么这么照顾我,好像都是平腔哎。你这样,白小姐会不开心了喔,高音部差不多都交给她了,嗓子多累啊!”
陆馨雅拿着叶茂给她看的歌谱,认真地审视了一会儿后,笑吟吟地找到了叶茂。
叶茂抓了抓头发,迟疑了一下,道,“我是感觉你们俩的声线,这样分配还挺互补的,高低错落,非常有节奏感。要不一会儿咱们先唱一遍,看看效果,咋样?”
陆馨雅笑着摇摇头,走到白简面前,“白小姐你瞧,叶小茂是不是太欺负你了,全是高音部,我看着嗓子都觉得累得慌。不行,我得替你分担点!”
白简一时间倒真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个年纪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的女孩,不愧是混娱乐圈的,说出的话,滴水不漏不说,还让你在明知道她的意图时,也没法拒绝。
他朝陆馨雅笑了笑,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声音。
“估计这也只是个初步的想法,一会试唱的时候,咱们再尽量多试试不同的方式吧。”
陆馨雅点点头,示威地朝叶茂挤了挤眼睛。
然后,她又不自禁地再一次上下打量着白简。
这个穿着中性高领休闲服的女子,说话声音竟然如此与众不同。
那是一把略带着中性质感的低沉嗓音,听在陆馨雅的耳朵里,有一种非常不同的感觉。
对于从小便以嗓音柔美恬净著称的陆馨雅来说,有时候,一个人声音的好坏,甚至比容貌的美丑,对她更有吸引力。
就像她一直喜欢的那个东北糙汉,就是在当年怒喝小流氓时,把一口粗鲁狂野的东北腔,牢牢地留在了她的记忆里。
“白小姐的声线真是独特,非常好听,有一种让人过耳不忘的感觉。”
陆馨雅的笑容里满是赞美。
可是白简在她的笑容里,却想起了曾经在排练场女洗手间听到的几句对话。
“我还真不知道馨雅姐对摇滚还这么有兴趣,那个女主唱,您认识她?”
“你不用管这个啦,我只问你,你刚才听她唱了两首歌,感觉如何?”
“很好听啊,感觉特别野性的样子,很有气势,和一般的女歌手很不一样,您觉得呢,馨雅姐?”
“嗯,还好吧,我倒没什么感觉。”
想到这里,白简淡然地笑了笑。
“还好吧,从小到大被一些八婆说我是男人婆粗嗓子,说的多了,我倒没什么感觉。”
乐队那边已经开始调音,马上要开始第一次试唱了。
陆馨雅调皮地指了指远处的洗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