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病娇重生守则 竹奺 2963 字 11天前

宋瑾家在顶层,一套大公寓还送了一个小阁楼,层高又高,看起来开阔而明亮,总之一下子就获得了程洛宁的好感。

宋瑾给她倒了杯果汁,然后笑眯眯地开口:“你可以随便看,书房里有很多专业书,我去做几个菜。”

程洛宁眯着眼睛笑了,“谢谢宋老师。”宋瑾简直太懂她了,知道什么东西最能吸引她的兴趣,让她不由得感慨果然是一类人。程洛宁天马行空地想着,按着宋瑾的指点找到了他的书房。

一打开门,占据了一整面墙的嵌入式书柜就吸引住了她的目光,她走去第一格扫视了一下,发现其中居然有不少是原版书——这藏书量,也只有宋瑾这种有点家底的人才能做到吧,普通人别说是在市中心买这样一间大书房了,就是买这些书,估计也是一件挺奢侈的事情了。

程洛宁一直是喜欢看书的,面对这么多书,她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如何取舍,就拿了一本英文原版书,坐在旁边的沙发上翻阅着。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就在她把第一部分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宋瑾推门进来了,“吃饭啦。”

程洛宁无意识地咽了咽口水,眼睛还黏在书上拿不下来。

宋瑾有点好笑,“先来吃饭,等下你可以随意挑了书带回去看的,以后想看也可以随时过来。”

程洛宁笑了起来,“谢谢!”

餐厅里的小长桌上已经放好了各种盘子,程洛宁走过去一看,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虽然不知道味道如何,但是看起来真是好看啊!去除掉艺术盘的原因,这几道菜——凉拌黄瓜、酸辣汤、金枪鱼炒蛋、五香牛肉、炒土豆丝、盐水虾,确实是五颜六色精致好看的。

程洛宁面对着宋瑾,拿了一双筷子随便尝了一下,“好吃!这都是你做的?”

宋瑾看着她的表情,含笑不语。

程洛宁伸手接过宋瑾递过来的饭,忍不住开玩笑,“我们这样可真像是在谈恋爱啊!”

宋瑾顿了一下,在程洛宁旁边拉开凳子坐下,静静地看着她,“我们不是在谈恋爱吗?”

“……咳、咳咳咳咳!”程洛宁噎住了。

☆、78|我等你

程洛宁很晚才接触到“中二”这个词——它形容一种微妙的青春期心理状态,多为网络用语,而她中二期的时候还没有人提出这个概念。

但是她对比了一下x度上的解释,觉得自己的中二期肯定是来过,并且来得尤为迟,大概就是高中毕业那个暑假,“中二期”的状态气势汹汹地降临到她的世界,并且至今仍然在影响她的一部分为人处世。

想到当时什么“改变世界”之类的雄心壮志……程洛宁害羞得简直想要捂脸。多年的沉淀教会了她一句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那就是少了任何人地球都会继续旋转,她不是牛顿,所能做的也只是在她的个人领域里达到改变别人想法的事情,然而这却不是她现在能完成的任务,得有足够的经验与阅历,拿出铁一样的例子和案例来说服别人,否则说什么都是纸上谈兵。

所以如上所述,迟到的中二期让她害羞得想要忘却的同时,只有一个想法深深地印刻在了她的脑海里——那就是不要过早的恋爱,恋爱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行为,哪怕……哪怕是和男神。

程洛宁接过宋瑾递过来的水,慢慢地喝了一大口才算把卡在喉咙里的牛肉咽了下去。平心而论,宋瑾的厨艺确实是非常的好,不仅仅是外在的好看,吃起来也是没话说的,要不是他刚才的一句话,估计这顿饭她能吃得很开心。

她对宋瑾的好感值不低,甚至也想过如果能和男神在一起……然而程洛宁不是那种能甘于人下的人,说实话,至今为止她和宋瑾相处仍会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自己是个病人,现在精神状态稳定了,但是也不代表未来不会发病,而宋瑾是个颜好温柔、能力强、家世也好的男人,说是金龟婿也完全不抬举,甚至他还是拯救自己于泥泞中的男神级人物。

哪怕宋瑾对她表现出了一定的好感,她都会忍不住扪心自问,男神是哪来的好感呢——自己明明就是个性格差劲、人也不怎么样的小姑娘,就算长得可以那也不是什么出尘绝艳的大美女,成绩好的话和宋瑾比也是差远了。

要说朝夕相处……程洛宁叹了口气,这都什么嘛!

宋瑾本身就是心理学出身,又是个中翘楚,对人表情的琢磨出神入化,怎么哦了看不出程洛宁的想法呢。他笑了笑,很快转移了话题,“快吃,吃完了送你回家。”他伸手,亲昵地摸了摸程洛宁的头,“真是个小妹妹。”

程洛宁一愣,然后笑了笑低下头,开始消灭桌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

宋瑾捡了个程洛宁后面的椅子坐下,双手环胸,表情看起来高深莫测的样子——说实话,他对小姑娘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要说喜欢,这是肯定的,程洛宁有着一切他所喜欢的女生的样子;但是要说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得不要不要的,这也有点夸张了。

这种感觉要如何形容呢?

大概就是,上班路上经过一个花圃,很喜欢里面的某种花,是我喜欢的颜色、是我喜欢的样子,于是我买下了这束花,每天细心的浇水、呵护,不想把她美好的样子交给别人观赏,却没有提出过要把她采下来带回去的要求。

他看着小姑娘长大,从一个牙尖嘴利的聪明女孩变成了现在这样美好、生动的模样,从来没有设想过有一天她会和别人在一起,却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她。

两人就用这种暧昧、却又不这么暧昧的状态相处了这么多年。

周末的时候,程洛宁意外地接到了李俊的电话,“程洛宁,能帮我个忙吗?”

程洛宁除了一开始有些意外之外,过了几秒钟就相当坦然了,“嗯?”

“你看一下邮箱。”

她侧过头把手机夹在耳朵和肩膀中间,依言点开了邮箱,这个邮箱从她用电脑开始就没有换过,所以里面不少广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群邮件,好不容易才从一封封未读中找到李俊的名字,点开是一张图片,拍了一封信,大概扫视了几眼之后她开口:“看到了,怎么了?”

李俊的声音缓慢而低沉,又带着难以言喻的诱惑意味,“能帮我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吗?”

程洛宁不能明白他的意思,但是这种小事她也不介意帮忙,于是便细细地看起来,“这封信没有署名,抬头只有一个简单的‘致’字,大概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很不自信,与收信者并不相熟,却又不是寄给上位者的。开头描述了天气,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从无关紧要的角度起笔,表现出了写信者内心的矛盾……”说了几句之后,她忽然住了口。

李俊却忽然笑了出来,“那么,不自信的我可以邀请美丽的你一起吃个饭吗?请不要拒绝矛盾的我。”

说实话程洛宁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笑的,她只觉得自己的专业被对方藐视了。

李俊却没让她说出拒绝的话,“我现在在你家楼下。”

程洛宁:“……”

程洛宁真的不懂李俊这么多年的执着来源——这简直就好像上辈子的她一样,但是好歹她和顾致上辈子大学里还培养了一段时间的感情,用好朋友的身份分享了喜怒哀乐,顾致对林怡的温柔守候变相地让她越发沉迷进去。而李俊……这个男人居然能喜欢她这么多年,确实是让程洛宁感动的同时又有些摸不着头脑。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他上辈子欠她的?可是仔细一想,她上辈子好像还真没和李俊有什么交集,这种跨越时间的执着也就不存在了。

李俊开车带着程洛宁去了他们以前的学校。

市重还是老样子,基本看不出什么变化,今天是周末,门卫不肯放他们进去,两人也不好打电话让以前的老师帮忙,只好绕到后面去,围着市重的校园外墙转了一圈。

等走到了教学楼后面才发现市重在后面建了新的实验室,格格不入地矗立在市重陈旧的校舍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