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乐了,“这位汉服女神还真是有趣的很,思维方式和普通人好像不一样。”
“她的爱好比较偏古风,古琴,书法,估计古书也看了不少,有点中邪了。”
刘嫚被薛云飞的玩笑话搞得很不好意思,“是我想太多了。”
霍明觉得这个姑娘挺可爱的。
他对刘嫚竖起大拇指,“我们以前在伯克利,烦祝希旸烦到不行,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你真有能耐,硬是把他扳倒了。”
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刘嫚在直播间不畏黑暗的揭露祝希旸等人的罪行,才导致祝希旸吸毒被抓,才导致他父亲与其走狗受他牵连也同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霍明当时就跟薛云飞说,这个小姑娘干得漂亮!
薛云飞同样是这样想的,毕竟他之前跟刘嫚打过预防针,刘嫚才能对祝希旸有所提防,记得录音留存证据。
刘嫚却有一种隐隐约约的直觉,祝希旸吸毒被抓,以及他父亲那些连锁反应,是喻湛做的,因为恰好,那几天宠物医院没有开门,他人也不见了,他见的那些长辈是谁呢?
“ok,废话不多说,现在开始录歌,”霍明说,“你站到麦克风前面,把耳机戴上。”
刘嫚对这些专业设备感到新奇,东看西看的,她按照霍明的要求,站在正确的位置,戴上了厚重的耳机。
刘嫚的生母赵氏是歌姬,小赵氏形容其姊色艺俱佳、美丽过人,歌声婉约清扬。刘嫚没有见过自己母亲,更不提听过她的歌声。
小赵氏说,她遗传到了赵氏的歌喉,但在前世,她很少唱歌,她认为唱歌是一件舒心快乐的事情,可是在冷宫,她难得有这样的好心情。
现在她的身体和赵氏已毫无血缘关系,嗓音必然和她以前的也不相同。
刘嫚年初和小可儿在步行街直播时,曾合唱过一小段《思君》的歌词,展露过歌喉,她身体的嗓音偏软、柔。
由刘嫚唱出来,多了几分灵气,毕竟穿越时空这种事,本身就很灵异!
薛云飞说,“小明,你先给她放一遍我们重新编曲后的demo。”
霍明比划了一个ok,右手把一个按钮推到最上,刘嫚的耳机里立刻响起《风的声音》前奏。
这个版本应该薛云飞他们自己用电音合成的,是纯流行音乐的伴奏。
听完,薛云飞问她有什么想法。
“很现代,”这是刘嫚的第一感觉。
薛云飞笑了,“我猜你应该不懂流行乐编曲,跟你科普一下,这个伴奏里有吉他、贝斯、鼓、键盘四种声音,简称‘流行四大件’,等录好你的声音,后期我们还要再混入一些其他元素进去……”
薛云飞讲了一大堆。
刘嫚受教的直点头,隔行如隔山,虽然她也是学音乐的,却不懂流行音乐的规则。
她虚心的态度让薛云飞和霍明都很满意。
他们最讨厌的就是盲目自大,不懂装懂的歌手,好心指点这种人吧,他们还不耐烦,到了真正录音的时候,却错误百出。还有一种歌手,喜欢在他们的劳动成果上指手画脚,显得自己非常懂行的样子,也令他们十分厌恶。
像刘嫚这样乖乖听听招呼的人,其实不多。
第两百二十八章 学唱歌
霍明有些明白为什么薛云飞看中这个网红了,她的确有过人之处。
他知道刘嫚是第一次进录音棚,所以说,“我们先来第一遍,让你热个身,找一下感觉。”
刘嫚视野正前方有一个屏幕,显示歌词。
“准备好了吗?”霍明问。
刘嫚点点头。
“go!”
刘嫚张口唱道:
“谁见过风呢,
我和你也没有见过,
但当树叶颤动,
就知风吹过。
如果我化作飞鸟,
你可以在大树的影子里找到我;
如果我化作星星,
你可以在最暗淡的天幕找到我;
如果我就是风,
请你看向风吹来的那个地方,
那就是我。
……”
刘嫚唱的很认真,薛云飞和霍明听得也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