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锦绣良缘 如小果 2950 字 1个月前

温锦言微微一扯嘴角,柔柔的,噙着浅浅的笑意。他揉了揉阮承光黑亮的头发,这孩子偶尔,只是偶尔,还蛮可爱的。“吃一次没关系。我不会跟你妈妈说的。”他勾起阮承光的小拇指,和他盖了个章。

说曹操曹操就到。阮清歌把酥酥放到狗窝,走了进来。“今天炖了鸡汤?”她的鼻子非常灵敏,一下子就嗅了出来。

“哦。不过,”阮承光看到温锦言向他摆手,改口道,“被我喝光了。”

“好棒哦。鸡汤会帮助承光长的高高的。”阮清歌坐在餐桌前,开始吃午饭。她吃饭的动作极其文雅,慢嚼细咽,全程没有发出一丁点的声音来。

阮承光歪着脑袋瓜,开始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鸡汤会帮助我长高?鸡可比我矮多了。”

阮清歌笑着回道:“因为鸡汤里含有丰富的维生素。”

“什么是维生素?”

阮清歌耐心地回:“就是可以维持生命发展的有机物质。”

“那什么是有机物质?”阮承光追问。

“……”阮清歌头脑短路,又不想敷衍儿子,准备明天在特殊教育学校的电脑上找到答案再给他解答。

阮承光研究着那张金光灿灿的名片,再次发问:“左边是金字旁,右边上面一个白,下面不知道。清歌,这个字读什么?”

阮清歌思考了一下,“应该是‘锦’。”

阮承光又说:“最后一个字是一点三横一个口。”

“言。锦言。”

“原来叔叔的名字是温锦言。”阮承光冲着温锦言嘻嘻笑道。

阮清歌提高警惕,问:“哪个叔叔?”

“就是送我奥特蛋和怪兽蛋的温叔叔。”阮承光脱口而出。

那个……男人!阮清歌不齿道:“名字倒是挺好听的,可惜从嘴巴里吐出来的没有一句好话。承光,你别学他,那种狂妄自大、自以为是的人以后会有奥特曼来揍扁他的。”

若不是阮承光死死捂住他的嘴,温锦言即刻就发作了。他被捂得喘不上气,扯开阮承光的手,凶道:“小萝卜头,你想谋杀啊!”

阮清歌脸色骤变,站了起来,冷冷道:“温先生,你来我家干什么?”

阮承光双手合十,恳求温锦言闭上嘴巴。“温叔叔是来画裙子的。我在电脑上看到他画的裙子,好漂亮!清歌,你不也喜欢画裙子吗?”阮承光那时就觉得,温叔叔或许会成为帮助妈妈实现梦想的那个人。

阮清歌睁大眼睛,激动地问:“你是服装设计师?”

“是,还是很有名的那种。”温锦言骄傲地把名片放在她面前晃了晃,才想起她看不见,就叫阮承光念给她听。

“fo、ri、e、yi、a,工什么什么。”阮承光不认识后面的字了。

“问你外婆去。”温锦言向来傲慢又自负,架子端的比明星还高。

阮承光拉了拉他的衣袖,提醒道:“我外婆不会说话。”

温锦言:“……”这一家子还让不让他显摆了?

这时,阮蓉向阮清歌走来,摊开她的手,在她手心写下一串英文字母。阮清歌一脸震惊,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一个分贝,叫道:“你是freya工作室的设计总监?你就是那个?”

,在美国帕森斯设计学院求学期间,就被知名设计师z选中,担任其服装助理。两年后,成功在纽约时装周发表作品,并荣获国际时尚圈的最高荣誉cfda新人奖。

2010年,在全世界瞩目的皇室婚宴上ie王妃穿着他设计的白色礼服对国民讲话,一时轰动了整个时尚圈。

那一年,他才25岁,就站在了别人穷尽一辈子都可能无法到达的高峰,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深城之光”。

回国后创办了freya工作室。freya,在希腊神话中,是最美丽的女神,掌管着爱与美。而在中国,freya象征着国内女装的最高水准,是众多女星和名媛争先穿着的名牌。

在阮清歌心目中有着足够恃才傲物的资本,也是她一直追崇的偶像。

而如今,这个偶像就站在自己的面前。阮清歌愣在原地,像是被大明星接见的小粉丝一样手足无措。

“是,我就是那个超级有名的。”温锦言双手抱胸,眉眼里有着骄傲和不羁的霸气。

“请等我一下。”阮清歌快步摸索进房间,拿着一叠设计稿又匆匆出来了。她在离温锦言五米的地方站定,递过去,极为诚恳地说:“前面是时装,后面是礼服,请指点下。”

阮承光帮忙把图纸递到温锦言的手中。温锦言一张一张地翻看过去,线条流畅,比例正确,一旁还用娟秀的字体写了工艺说明、细节说明和尺寸说明。

阮清歌紧紧抿着嘴唇,垂在身侧的手越收越紧。虽然一言不发,但看的出,她是用如何焦急的心情等待着偶像的回答。

半响,温锦言终于开口了:“你什么时候看不见了?”

“十年前,在我十七岁的时候。”阮清歌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干哑的厉害。她深吸一口气,十指交叉紧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温锦言毫无预兆地拔高音量,骂道:“你以为设计是小孩子过家家吗?你以为凭着几个突发的灵感,随便涂涂画画就是设计吗?”

“……”阮清歌听到了图纸被搓成一团的刷刷声,听到了图纸砸在自己头上的窸窣音,也听到了图纸落在地上的沙沙声。

“时尚是无与伦比的视觉享受。如果一个瞎子都能当设计师,那这个行业不就成了笑话?”温锦言继续揉图纸,继续砸纸团,继续讽刺道,“喇叭裤!七分裙!款式老土,配色俗气,谢谢你让我重温十年前流行的衣服是什么样。”

这么好听的声音说出来的话却像鞭子一样,狠狠地抽进她的皮肉里。阮清歌努力不让酸气沙了喉咙,一字一字地说:“我的触觉很好,摸一下就会知道衣服的面料和版型。只要给我时间,我一定能搞清现在流行的款式。我三岁就开始给娃娃缝制衣服,四岁学刺绣,七岁在工厂学打版学制衣,十岁就跟着师傅学设计。我的作品也获过奖。我自信我有成为一名设计师的实力,请给我一次机会。”

温锦言凉笑一声,语气越发的尖酸刻薄:“好,就算你画的来版型,那颜色呢?你用的来制图软件吗?你可以跑到国外看秀吗?啊,看黑还差不多。我劝你尽早放弃不切实际的梦,趁年纪还轻,还有几分姿色,赶紧找个冤大头嫁了吧。”温锦言又搓了一张图纸砸过去,随意低头一瞥,瞳孔骤然放大。

这是一件清新简约的a字形抹胸婚纱。象牙色缎面上用白色蕾丝盘着一朵朵玫瑰花,精致秀美。后背镶嵌着的黑色~网格蕾丝更是神来之笔。其左上侧和右下侧各点缀着一朵圆润的白玫瑰花贴布,一下子增加了礼服的对比感和立体感。

没有过多的修饰,没有夸张的蕾丝,却在每个细节都透露出一种用心。这不仅是一件婚纱,更是一件艺术品。

温锦言注意到了,画稿下方还附着一行小字——myweddingdress!2007

2007?